关于召开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揭牌仪式暨校优秀心理委员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纽带作用,拓宽管理途径,切实将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落实到学院、班级、个人层面,决定召开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揭牌仪式暨校优秀心理委员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125日(星期三)下午16:00

二、会议地点: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学生处、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

2、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络员或专职辅导员代表(每学院1人)

3、校17-18学年心理委员标兵、校优秀心理委员全体获奖同学;

4、各学院心理部、班级心理委员、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学生代表。

四、要求

1、各学院通知获得心理委员标兵、校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同学需上台领奖。

2各学院安排一名18级心理委员代表上台领取结业证书。

3、上台领奖领证学生代表需在当日1430到达学术报告厅进行彩排。

4、各学院组织学生代表参会会议(具体人数要求如下,该数字不包括上台领奖领证心理委员)。

学院

学生代表人数

机械学院

31

电气学院

35

纺服学院

8

生化学院

27

管理学院

19

艺术学院

23

计算机学院

16

数理学院

9

人文学院

7

外语学院

5

体育学院

5

建筑学院

20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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