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部:
已在生源地农商行和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新生和老生),均持有农商行贷款回执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受理证明。为了帮助他们完成贷款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通知学生在贷款回执单(农商行)或受理证明(国开行)的右上角,依次写上班级和学号,以便核对和系统录入。
2.以院部为单位于9月6日前将老生的贷款回执单(农商行)和受理证明(国开行)收齐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师生活动中心三楼 张老师),9月13前将新生的贷款回执单(农商行)和受理证明(国开行)收齐交至学生处。
农商行和国开行的贷款均有时限要求,请各学院、研究生部严格按以上时间节点,将材料收齐统一送至学生处,以免耽误学生办理贷款。
学生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