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大学生安全管理,规范学生外宿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学生外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排查,建立台帐
在校生原则上均由学校安排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禁止任何学生私自在其他地方租房住宿。各学院对在外住宿的学生进行认真排查,填写《
外宿学生排查工作台账》,掌握学生外宿动态,对不符合规定私自外宿者要求其回校住宿。
二、加强教育,规范管理
考虑到部分学生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身体原因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影响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的,允许学生申请外宿,依据《
学生租房住宿申请表》办理手续,并对其加强教育管理。
请各学院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
外宿学生排查工作台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联系人:杜松涛,电话:2871145。
附件1:
外宿学生排查工作台账.docx
附件2:
学生租房住宿申请表.doc
学生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