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 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校字〔20163号)精神,现开展20192020学年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6级(五年制)、2017级和2018级全体学生

二、认定程序

110月中旬,学生申请,填《 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认定审核表》(附件1),附佐证材料;

210月中旬,班级初审,辅导员认定。

310月下旬,学院审核并归档学生申请材料。

41031日前,填写《 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科。联系方式:刘老师,2871049

附件:

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认定审核表.doc

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认定汇总表.doc

 

 

教务处  学生处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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