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一、本次发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2020-2021学年资助标准的一半。
二、各学院按《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信息核对表》、《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发放信息核对表》组织学生核对姓名、金额、身份证号和建行卡(存折)号(必须是在芜湖市办理的建行卡或存折)等信息,核对无误后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若有错误请修改。各学院填写一张领款单(电子版群里下载),于11月23日之前将《发放信息核对表》和领款单一并交学生处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将资助金直接打到学生建行卡(存折)上。无建行卡(存折)的学生应在近期办理建行卡(存折),并做好登记工作,不得用他人的建行卡(存折)代领。
三、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1385名建档立卡学生国家助学金已发放。领款单填写金额为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金额(含建档立卡)(见附表)。各学院要加强对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严禁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四、学生处将对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领(交)款单 - 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doc
学生处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