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育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教育与咨询相结合、发展与预防相结合,聚焦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着力构建专业队伍、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解决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问题。
(二)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
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对每个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负责,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三)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
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辅导员(学生工作者)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培养自主自助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四)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
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重视心理问题的及时疏导,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优化配置与能力提升协同推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配备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组建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队伍。各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站长、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成立校自律监察委员会心理部、学院心理部两级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在班级组建由班长、心理安全委员和寝室长为骨干的心理安全互助小组,充分发挥学生朋辈队伍基层力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时有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积极打造平台,选派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队伍教师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系列培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开设心理委员培训班,依托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加强对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学生队伍的培训认证和技能提升。通过交流和培训,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反应迅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每年开展心理健康工作评比,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班级心理委员和校院心理组织进行评选表彰,并推荐参加全国赛事。面向相关教师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论文征集活动,并推荐参加全国心理健康教育论文评比。发挥心理健康队伍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彰显育人实效、凝练育人成果。
(二)知识普及与意识强化协同推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公共必修课程,覆盖全体本科生,同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相关选修课程和尔雅在线课堂。面向全校选拔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认证培训、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或心理学课程教学经历的教师,组建心理健康课程授课队伍。
开展心理健康必修课程集体备课会,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针对大学生心理特征进行精心调研与设计,提升整体教学水平;在课程内容上,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在教学方法上,采用理论与体验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增强团体训练、情境表演、角色扮演、课堂互动和体验部分,引导学生“在做中学”,确保教学课程质量,打造心理健康教学“精课”。
(三)内容拓展与品牌凝练协同推进,加强心理健康活动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5·25”和“1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网络积极推动,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地开展贴近学生需求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学生搭建起锻炼心理品质、提高心理素质的平台,共同营造大学生心理成长的良好环境。
利用世界预防自杀日、世界睡眠日等节日,结合入学季、毕业季、考试周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邀请校内外心理专家有针对性开展各类主题的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团体训练;创新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心理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传递最新的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性和及时性。
各学院按照“一学院一特色”原则,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精心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心理情景剧、心理沙龙、知识竞赛、论文征集、主题演讲等形式,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谈心谈话和咨询辅导协同推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谈心谈话有效载体,根据学生个性化需求,分类谈话,精准施策,逐步完善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心理咨询采用专兼职结合的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家、教授、德育工作者、医生的积极作用,保证咨询室每个工作日对学生开放,全面开展教育和咨询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咨询预约、值班、咨询、反馈、档案管理等制度,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咨询工作有效运行。配置心理放松室、心理宣泄室、心理沙盘室等专业功能室,并提供专业心理测试,专业书刊阅览,专业网页服务。各学院在办公楼或学生宿舍设立心理晤谈室,配备个体咨询或团体的基本设备,满足学院学生心理咨询的需求。
坚持发展性咨询为主、障碍性咨询为辅的方针,实施个体心理咨询辅导在线预约制度,提供心理危机援助热线,充分利用面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的个别咨询和团体辅导,帮助学生更好地调节情绪、缓解压力。
(五)全面排查和重点关注协同推进,加强心理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新生心理健康工程,从源头上把好新生入学关,利用开学季对全体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测试筛选出来的疑似严重心理问题同学逐一访谈,对需重点关注同学及时采取心理咨询、联系家人和送医就诊等应对措施,效避免学生因“带病入学”而出现更严重的问题。
抓住春秋两级敏感时间点,在全校范围开展专项心理危机排查工作,以心理普查为基础,建立筛查、干预、追踪、监控一体化的防御体系。组织校院相关两级学工队伍认真学习和掌握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标准,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宿舍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标准发现和识别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联络员制度、心理危机排查制度、心理异常学生及时报告制度、重点关注学生谈话制度等,形成人人懂常识,个个有意识,处处有雷达的工作局面,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突出心理育人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的职业发展
加强对心理健康教师和学生工作队伍的系统规划、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咨询、心理讲座、心理培训、新生心理测评、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团体辅导等)计算工作量,并给予相应报酬。
(二)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
按生均不低于15元标准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改善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用房和场地,打造功能齐全、服务规范、运作高效的咨询服务场所。
(三)扎实推动二级学院心理晤谈室建设
实现每个晤谈室都有独立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制定标准化建设方案,推动晤谈室规范化运作,培育建设一批“校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