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根据《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校学字〔2021〕7号文件](见附件),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审批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等为主。各单位在设置岗位时要结合实际,把“一人多岗”与“一岗多人”结合起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设岗,不得将工作人员正常的本职工作变为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也不得将学生干部的正常工作变为勤工助学活动。一经发现,取消部门(学院)勤工俭学岗位数。
固定岗位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春季学期,由申请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向学生资助管理科提交《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申请表》,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后确定岗位。未经申报或审批未通过的岗位学校不予承认,不发薪酬。
请用工单位于2月23号前提交《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至学生处(师活310张老师)。《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名不删除,需在文件名前加单位名称)发送邮箱369701567@qq.com。
二、招聘程序
1、招聘要求:
1)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备注困难认定级别)
2)一个学生只能应聘一个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两个岗位及以上不发薪酬,并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2、各用工部门根据学生处审核通过岗位数招聘勤工助学学生,上学期聘用的学生可以继续聘用,空缺岗位可自行招聘,也可以通过学生处统一招聘。勤工助学空缺岗位需要学生处进行招聘的用工单位,于2月23号前将《2022年春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空缺一览表》(附件9)电子版(文件名不删除,需在文件名前加单位名称)发送邮箱369701567@qq.com。(自行招聘不需要提交此表)
3、符合条件学生填写《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附件3),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向用工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由用工部门留存。
4、用工单位组织面试,并与学生签订《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 (附件4)(学生与用工部门各存一份)。岗位招聘完成的部门于3月4日前将《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录用人员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至学生处(师活310张老师),电子版(文件名不删除,需在文件名前加单位名称)发送邮箱369701567@qq.com。
三、岗位考核及薪酬发放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一学期安排4个月,根据学生工作情况每小时薪酬12-14元,每月酬金最高不超过480元。
用工单位安排学生每次值班结束时填写《
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并于次月1-5日报送《
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附件7,纸质版,手签)和《
学生勤工助学学生酬金发放表》(附件8,纸质版)材料至学生处(师活310)。
学生处每月上旬通过劳务系统录入勤工助学上月的酬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提醒:用工单位填报所有表格必须用通知文件最新表格。
关于印发《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校学字〔2021〕7号文件].doc
附件1: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申请表.docx
附件2: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docx
附件5: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录用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6: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增设申请表.doc
附件7: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docx
附件8: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学生薪酬发放表.doc
附件9:2022年春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空缺一览表(空白).xlsx
学生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