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全国多地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部分学生家庭生活出现临时困难。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和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48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排查,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摸排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学生人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将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要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特别关注脱贫家庭(继续享受政策)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
二、加强宣传,消除学生和家长顾虑
对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各学院通过合适方式,加强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消除后顾之忧。对前期摸排掌握的受灾较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沟通和帮扶工作。对于因受洪涝灾害等影响不能正常入学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做好解释,妥善安排。
三、统筹兼顾,抓好资助政策落实
在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根据学生困难情况,采取发放临时困难补助、优先勤工助学等方式,对受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因自然灾害影响导致经济负担加重,影响学业完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提交《
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由乡政府或城市居委会提供的有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或医院住院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生处。
各学院于10月10日之前报送《
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和《
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793669279@qq.com)。联系人:柏杨。
附件1:
全日制本科生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
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信息一览表.xls
学生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