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六专”专栏】“正”起来 艺术学院学子获镜湖区第八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第八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发布,艺术学院工业设计141班伊育城(已毕业),工业设计192班夏梦宇、曾刚3名同学荣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二等奖。

2021年7月5日凌晨十二点多,因暑期学习手绘住在镜湖区玉民宾馆的伊育城回到宾馆,路过宾馆值班室看到其负责人郭某某撞墙摔倒在地。伊育城立即上前询问郭某某情况,随即拨打120,并喊来同住在宾馆的夏梦宇和曾刚下楼帮忙。他们将郭某某扶到宾馆前台的椅子上,同时报警通过警方联系其家人。救护车到达后,三人配合医务人员将郭某某送上救护车。后经了解,郭某某因脑血管畸形导致脑出血,因发病突然,出血量大,当夜经过开颅手术清除淤血才挽救了生命,若没能得到及时救助,后果不堪设想。

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伊育城、夏梦宇和曾刚不仅见义勇为,帮助摔倒路人,还不辞劳苦,全程配合医生、民警开展救助工作,且事后并未对外宣扬,很快投入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在得知荣获镜湖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后,夏梦宇表示:“见义勇为本就是我们应该做的,能够挽救一条生命也是自己无上的光荣,希望我们的行为能够激发广大青年内心的勇敢、善良和无私奉献精神,让见义勇为成为我们新时代的社会风尚。”

伊育城、夏梦宇和曾刚三位同学见义勇为的事迹,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彰显了新时代青年向上向善的良好品质,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时代风采、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

艺术学院将广泛宣传三位同学见义勇为的事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通过教育引导、典型宣传、实践养成等形式在青年大学生中弘扬主旋律、传播好声音,培养有理想、敢担当的新时代好青年。

 

(文:顾安骏、田潇濛;图:田潇濛;审核:胡家增、彭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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