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内 容 | 提交材料(填写学生处统一印制的表格) | 实施单位 |
3月30日前 | 毕业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 | 各班、各学院 |
3月31日前 | 毕业班特等奖学金 | 学生完成特等奖学金网上申报;报送《特等奖学金申报表》 | 各学院 |
4月7日前 | 毕业班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 | 学生完成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的网上申报 报送: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报告。 | 各学院 |
4月12日前 | 毕业班学生先进个人 | 学生完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网上申报 报送:《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情况汇总表》;关于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的报告(含评比依据,公示和评审程序等情况) | 各班、各学院 |
4月底前 | 报送: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文件,一二三等、学习进步奖学金劳务造表。(特等由学生处行文,造表发放奖金)。 2023届优秀毕业生公示。 | 学生处、各学院 |
待定 | 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审批2023届优秀毕业生。 | 学生处 |
学生处 2023年3月27日
注:1、各报表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打印,报表一律按A4纸大小装订。
2、 纸质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纸质表格的同时须报送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