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障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营造整洁、干净、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现就开展宿舍卫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宿舍内是否使用或存放转换插排、电热毯、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和电磁炉等违规电器;
2.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在宿舍楼内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等现象;
3.宿舍内是否使用或存放明火器具(酒精炉、瓦斯炉、蜡烛等),是否存有易燃易爆品(酒精、汽油、瓦斯罐、煤气罐等)、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4.宿舍内是否有酗酒、吸烟,饲养宠物现象;
5.是否存在私调床位、床位出租出借或占用空床位等现象;
6.是否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7.是否有离开房间时不关闭电源、长明灯、插座放在床铺上或室内无人时长时间充电等不安全用电现象;
8.宿舍内是否整洁、卫生、无异味;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检查要求
1.各学院每周开展1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并及时通报至各班级。对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2.学校不定期进行抽查,每个月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的安全及卫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发动师生,全员参与。辅导员应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内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及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学生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