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2—2023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和进程通知如下:
学生参加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必须通过
信息门户“智慧资助”提交申请,特等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德育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美育之星、劳动之星、社区之星等需学校审核奖项需提交相关推荐表,其他项目评审不再接收相关纸质推荐表材料。
时 间 | 内 容 | 提交材料(填写学生处统一印制的表格) | 实施单位 |
9月份 |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 | 各班、各学院 |
10月11日前 | 特等奖学金 | 学生完成网上申报。报送:《特等奖学金申报表》 | 各学院 |
10月12日 —— 10月17日 | 学生奖学金评比 | 学生完成网上申报。 报送:学院关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报告 | 各学院 |
10月18日 —— 10月30日 | 审核一二三等、学习进步奖学金;审批特等奖学金,公示行文。 | 学生处 |
10月30日前 | 奖学金行文发放 | 报送: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文件,一二三等、学习进步奖学金劳务造表 (特等由学生处行文,造表发放奖金)。 | 各学院 |
12月中旬前 | 奖学金发放、证书填写、盖章发放 | 汇总报销单报批,交财务打卡发放,同时填写证书,盖章,发放。 | 学生处 |
10月18日 —— 10月24日 | 学生先进班集体、学生先进个人 | 先进个人及标兵完成网上申请 报送:关于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的报告(含评比依据,公示和评审程序等情况),附先进个人及标兵、先进班级(含标兵班级)评定名单;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德育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美育之星、劳动之星、社区之星推荐表。 | 各学院、各班 |
10月25日 —— 10月31日 | 学生处审核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公示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德育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美育之星、劳动之星、社区之星。 | 学生处 |
12月中旬前 | 学生先进班集体、学生先进个人、证书填写、盖章发放 | 汇总报销单报批,交财务打卡发放,同时填写证书,盖章,发放。 | 学生处 |
10月25日 —— 10月30日 | 星级宿舍评比 | 报送:星级宿舍评比结果的行文、星级宿舍活动经费造表 | 各学院 |
12月底前 | 星级宿舍统一授牌 | 学生处 |
待定 | 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审批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标兵、德育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美育之星、劳动之星、社区之星等。 | 学生处 |
注:1、班级各报表在学生处网页下载服务下载打印,报表一律按A4纸大小装订。2、所报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纸质表格的同时须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刘老师,2871145
学生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