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连续第七次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1月11,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教学〔20121号),我校被评为“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连续第四次获此表彰,这也是我校继2005年以来,毕业生就业工作连续第七次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仅有6所本科院校获此殊荣。电气工程学党委副书记胡长新、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谢景慧、机电学院辅导员居洋三位同志荣获“2011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长期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牢固树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意识,坚持在招生、培养和营销三个方面采取系统解决方案,注重从根本上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形成了务实高效的就业工作机制、模式,取得了突出成效,形成了鲜明特色。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高位水平,位居全省高校前列,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我校连续四次荣获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是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是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授予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最高荣誉,学校将以此表彰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凝心聚力,继续全力以赴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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