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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发布《关于在芜高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1   动态浏览次数:986

近日,芜湖市发布了《关于在芜高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在高校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39号)、《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05〕61号)、《芜湖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精神和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联防联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高校为主,联防联控。各高校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单位,党委书记是是第一责任人,负责高校防控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要主动对接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与卫健部门的工作联系。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加强与高校联系,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监测预防,有效处置。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的排查和疫情的监测工作,做好应对准备,及时响应,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严防疫情传播蔓延。

(三)加强宣教,共防共管。加强对教师和学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护能力,积极动员师生员工及家长参与应对,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教育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高校服务组。

高校服务组组长:周自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宝海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秘书科科长

吴 霞 秘书科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高校服务组职责

负责协调、指导市属高校、联系驻芜高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和任务,要求高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预防工作的物资储备,提升在校学生、教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防止高校出现疫情。

2、高校职责

各高校为疫情防控责任主体单位,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高校的疫情防治工作。制定本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建立健全疫情防治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高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组织安排好开学前高校师生防控工作;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发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高校教室、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汇报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疫情发生时,各高校要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启动各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日常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加强预防工作

在我市疫情未解除之前,各校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不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比赛、展示、培训、考试、社会实践(含研学旅行)等聚集性活动;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校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二)深化健康教育

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掌握师生动态

全面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全面摸排并掌握本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去向,要重点监测近期去过湖北或师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湖北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并按应急预案及时处置。提醒从疫区返校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从疫区严重地方返校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高校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未到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并确认无病毒感染前禁止返校。

密切关注和监测留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留校学生不得随意离校。密切关注在外实习学生情况,做好妥善安排工作。暂不安排新的实习任务。

(四)加强属地联防联控

各高校要主动对接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与卫健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所属地卫生健康、疾控、村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校内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有关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五、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各项工作

(一)按照规定安排开学时间。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疫情发展形势变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安排春季开学时间,不得擅自开学。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各项工作,学生不得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返校。必须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预案应包括根据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确定开学时间及开学时的体温检测、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报告、相关隔离措施等,特别是对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生源、家庭所在地为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或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的重点人群要予以重点关注。

(二)提前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各高校要务必在开学之前备好体温测量计、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必要的疫情防治物资。

(三)加强环境整治和安全监管。春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教室、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等进行全面消毒,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体温检测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

)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各高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每天下午4:30之前,将当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发生疫情情况报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

六、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一)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进行重点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按要求及时处置。

(二)建立学生体温检测、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体温检测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检测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

七、保障措施

(一)各高校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方案,在报省教育厅的同时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备案。

(二)各高校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的《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高校应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和校医培训,利用网络、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的线上业务培训。

(四)各高校要加强心理辅导工作。对高校师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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