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的指导意见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系统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问题指引>的通知》《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有关文件精神和当前疫情防控及毕业生教学工作的需要,学校疫情防控期间调整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的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将毕业实习的教学安排作相应调整,融入到毕业设计(论文)中,提出组织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届时学院上报毕业实习成绩和考核依据;如确有困难,可由学院统一以专业为单位申请毕业实习免修,该学分由学校统一予以认定。
如采用其他形式开展毕业实习的专业,须在严格遵守防疫有关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毕业实习实施方案,并做好充分论证,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毕业实习。
请相关学院根据上述指导意见,填写《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调整申请表》(见附件),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