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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毕业班学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动态浏览次数:192

各学院: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补(缓)考工作将于516-18日开始,为确保毕业班学生补考工作顺利进行,严肃考风考纪、促进学风,强化补考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认真核对补考日程安排,如有时间冲突、同一试卷课程安排在不同一时间考试等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2、各学院应于513日前根据补考日程安排准备好补考试卷,配齐答题纸、草稿纸等,特别注意试卷的适用层次和班级。

3请各学院务必告知每位学生于511日登陆新教务系统,查询、核对补考科目、时间与地点;若有漏排、冲突等情况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4、根据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安排,毕业班学生将于510-11日返校,请各学院根据《 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校教字〔20143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做好毕业班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5、课终考核旷考、作弊、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通识选修课、形势与政策、实习、考察、课程设计等实践性课程及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允许正常补考,但可参加重修。

6、监考教师由课程所属学院安排(考生40人以上考场安排3人)。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提前20分钟到考务组(考试所在教学楼101102教室)报到,根据考场名单编排座位,指导学生就坐,发放试卷时应认真核对试卷与该考生的考试科目是否相同,不要发错试卷。

7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或学生证)参加考试,并在考前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没有身份证的须携带贴有本人照片,并经学院盖骑缝章、辅导员签字的证明,否则不予考试。

8、开考前监考教师需认真核查考生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予考试,并要求考生签名。

9补(缓)考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考生考风考纪及考试诚信教育,选派专人考前到考场核对本学院学生身份,杜绝替考现象的发生;并安排巡考人员做好对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学校将安排巡查人员,对考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0、阅卷工作由学院安排,并于520日前完成所有课程补考成绩上报工作。

11、因疫情防控需要,监考教师与学生进入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考场安排座位应保持一定间隔,回收试卷应到考务组作消毒处理。

12对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返校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返校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及课程性质可采取灵活的考核方式并制定相应的方案,做到“一人一策”,报教务处审批后再执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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