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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通知(2022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2-08-30   动态浏览次数:1151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规定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严守常态化防线,高效统筹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发展。

2.各单位要持续加强本单位师生员工教育管理,“坚持非必要不离芜”,严格落实离芜返芜(校)审批、常态化核酸检测等工作要求。各学院要加强信息摸排,特别是做好2022级新生来校报到前的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工作,分类建立状况台账。

3.各单位要按照学校825日、829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秋季开学及8-9月份核酸检测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填报学校秋季开学师生返校“三天两检”数据的通知》要求,确保831日前不折不扣的完成已到校师生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全覆盖;93-96日完成新生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全覆盖。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返校报到的师生,由各单位组织其来芜(校)后完成核酸检测“三天两检”采集工作。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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