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脚步,法治的温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改革发展述评 |
发布人:查桂义 发布时间:2017-10-14 浏览次数:113 |
“做了20多年的‘黑户’,今天户口簿上终于有我的名字了!”46岁的张阿姨激动地说。 1991年,张阿姨嫁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户籍转移,随后成了“黑户”。26年后,受益于国办出台的无户口人员落户新政策,张阿姨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了结了这桩心事。 “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更便利了”“老百姓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来回奔波了”“一些长期无户口的人可以登记户口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全面深化改革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着手,通过进一步规范行为、优化服务,给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便民利民 公安改革的民本指向 2016年5月12日上午,天津市民陶桂春通过自学直考,成为天津市通过该方式取得驾照的第一人。“自学直考政策特别适合我这种没有时间到驾校练车的人。”如愿拿到驾驶证的陶桂春一脸兴奋。 排队长、学车难、约考难……昔日驾考模式的诸多不足,随着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的渐次铺开正逐渐成为历史。 删繁就简、领异标新,不止于驾考改革。近年来,人们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践中,看到这样一份成绩单: ——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试行私家车6年内免检,全面推进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清退脱钩…… ——缩小出入境、消防行政审批范围、缩短审批时限,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推广自助办理赴港澳签注…… ——全面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全面推进可在居住地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政策……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老百姓关注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 从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和居住证暂行条例“双落地”,到出台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再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确立,中央“破冰”户籍制度的坚定决心,清晰可见。 2016年各地发放居住证2890余万张,140余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逐步推开,今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 曾经,身份证丢了或是有效期到了,必须到原户籍地才能办理;曾经,各种各样的“奇葩证明”让百姓跑断腿、苦不堪言。如今,百姓办理身份证不用来回奔波了,各种“奇葩证明”也已被取消。 变革,在这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细节中悄然发生。 “公安改革不仅和建立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保障制度息息相关,也和城镇化背景下的社会治理创新相关联。”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公安改革的重大意义如是评价。 勠力同心 全心全意保民平安 “现在夜里治安民警总是会到村里巡逻一圈,我们任何时候出门走亲戚都不用锁门。”福建省古田镇开杂货铺的村民黄锦文说。 古田派出所教导员郑志泉道出了这一现象背后的“秘诀”:“古田成为‘不关门小镇’,得益于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防控。” 多年来,古田派出所的民警在一起起案件的办理中,总结出了执法监督“四级内审”“执法预警”和“阳光监督”三项机制。 推行案件公开处理群众评议制度,把群众评议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与,让群众有话说;实行执法办案全过程解释告知制度,在执法的每个环节都向当事人解释告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社会治安,既维系着人民福祉,又保障着大局稳定,是平安中国的“压舱石”。2015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乡镇和村治安防控网、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各地因地制宜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给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 针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公安机关利剑出鞘。2017年4月21日,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击整治,重点打击网络贩枪犯罪、传统“盗抢骗”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整治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 数据显示,几年来,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42.7%,命案下降30%,重特大火灾、道路交通事故年均分别下降18.3%和18.6%,人民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创新发展 提升警队执法公信力 2014年3月24日,犯罪预测系统在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跨塘派出所正式投入运行。系统运行后的半年,辖区93种可防控违法犯罪警情总量同比下降了19%。 这一系统是依靠大数据理念,通过对以往案发数据、人口和地理信息等多种数据分析,预测未来指定时段、辖区地段发案概率的全新科技系统。 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应用为代表的科技信息化创新应用在各级公安机关蔚然成风。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建起来了,超级搜索、超级档案变得“一键可及”;二维码“智慧门牌”挂起来了,对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更加便捷,群众可获得更多高水平的公共服务;警务综合平台升级完善了大量零散、隔绝的系统、信息整合互通,“一站式”警务从愿望成为现实……数据引领、情报主导、精准制导,“数据革命”带领公安机关迈入警务现代化的快车道。 向科技要实效,用制度来规范。近些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现场接处警、执法执勤等关键环节,抓紧研究制定细化基层急需、民警急盼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 河南省公安机关明确规定,自今年7月起,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等6种情况时,民警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的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6个月;四川省公安机关积极制定内部管理标准、队伍绩效考评标准、执法执勤工作标准等一系列执法标准,民警日常行为有了标尺,执法活动有了遵循。 从执法办案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到执法用语的统一规范,再到执法录音录像的明确规定,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和落地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深入警心,执法的尺子、标杆、红线已经树立,民警的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这几年,我明显感觉到公安队伍的形象有了很大提升,公安机关在作风上的转变是巨大的,群众对民警执法规范化认可度提升显著。”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河南省工委主委王鹏杰说。 砥砺前行,步伐坚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框架基本构建、受益面日益扩大、整体推动效应日益显现。一项项措施如春风化雨,沁润人民的心田;法治中国的新活力,正在源源不断地涌现。(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记者刘奕湛、白阳) (来源于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