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5 号)、《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
《后勤保障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总体部署等文件精神,为科学、规范、及时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
附属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就进一步强化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
附属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杨
副组长:高静婷、强梦婷、卜吕玲、余永美
成 员:方悦、丁雨顺、宋佳音、胡菲、李敏慧、秦雨、程钰淼、李萍萍、曹静静、刘菲、夏玉婷、季晴、蒋文琴、黄励、伍燕、陶莹、刘雪、宋青、梁娜、朱学萍、翟玉珍、黄俊、张琴、施开琴、魏学凤、肖利平、黄金梅、徐姗姗、王青、童世风、曹太美。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 长: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师生员工安全有序返校,确保幼儿园开学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汪杨)。
副组长:具体负责全园信息监测及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余永美)、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强梦婷)、食堂安全工作(卜吕玲),保障幼儿园师生安全有序的返校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高静婷)。
组 员:负责摸底排查班级幼儿及家长健康状况,做到全面排查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幼儿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具体疫情防控措施
(一)开学前
1、认真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防控要求,积极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强宣传、重预防、查隐患、保安全的宗旨,采用依法依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落实的原则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结合学校的防控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幼儿园“三案十制”、返校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方案,并组织进行预演,做到各项方案、制度责任到人,切实可行。
3、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做好科学防护,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引导师生尽量少聚集,两点一线。
4、落实学校后勤保障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会同社区展开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展开健康管理。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做好幼儿园师生返校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到位。加强开学前及返校后的健康监测。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备,并延迟返校,做到不瞒报,不晚报,不漏报,并就诊途中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师生返校后连续七天展开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6、梳理物资储备情况,幼儿园按照在园师生总数的15%-20%储备量及时向校医院申请补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满足动态储备。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并确保有2周以上的储备量。
7、做好保教用品和幼儿“两点一餐”供餐准备工作,落实食材原辅料等货源联系和确认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幼儿园开学工作做好供应保障。
8、加强全园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进行应急处置推演,确保每位教职工明确任务,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演练工作流程。
9、全园教职工认真研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和上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指示要求;各年级组开展好教研和备课工作,并及时向每位家长传达幼儿园开学相关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班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0、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卫生整治,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消杀。对幼儿园班级活动室、盥洗室、功能室、大型玩具、走廊、楼梯等场所进行细致的卫生消毒工作,做到幼儿园内外无卫生死角,消毒全面到位。做好日常通风换气和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二)开学后
1、建立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员和防疫物资的配备,根据防疫要求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开学前及返校后健康监测工作。
2、 严格执行师生“晨午晚”三检制度,每天早上入园、下午午睡后、晚上放学前三次测量体温,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级老师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幼儿园领导和保健教师每天巡检各班级学生和每位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并做好师生的“晨午晚”三检健康统计汇总和报告工作,做到“日报告”“零报告”。
3、切实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并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外出报备审批手续。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级老师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保健老师报告病情和行踪。有异常第一时间报园办公室及保健室,并及时做好隔离。并实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病愈后要有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由保健老师检查后方可返校上课。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4、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每日不少于三次定时消毒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5、强化幼儿园食堂卫生、饮食、饮水卫生的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餐具消毒、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和健康检测,严把校园食品安全质量关。抓好午餐、午点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班、分批”领餐就餐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6、错时错峰上下学,错时安排不同年龄段幼儿入园和离园,以免造成人流聚集。引导家长在园大门外接送幼儿,家长之间至少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家长接送幼儿必须佩戴口罩,减少在园门口逗留时间,即送(接)即走。不在幼儿园门口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7、减少幼儿园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幼儿在园一日生活。控制班级或小组集体活动的时间,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2小时以上。开展好分区域、分班、分批次的户外活动,减少班级之间的交叉接触,活动前后进行场地和物品消毒,教师引导幼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8、继续加强家园联系,持续通过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控、交通、食品、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幼儿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了解因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9、做好疫情防控宣教。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幼儿监护人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尽量做到少聚集。所有师幼员工按照市、区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开展健康监测。
10、强化全园安全工作,对食堂的食材、佐料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细致摸查、记录。对园内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大型玩具等进行检测,确保安全和全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及时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对于预防感染、预防再传播和减少重症患者等方面具有显著显著的效果。3 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做到“应接尽接”,保护个人健康,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为科学、规范、有效、及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指导和应对疫情处置工作,以“严防个体性感染,杜绝聚集性感染”为目标,切实维护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控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科学规范、依法处置,把握主动、正确引导。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 于2023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 39 号)、《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05〕 61 号)、《芜湖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精神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
附属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杨
副组长:高静婷、强梦婷、卜吕玲、余永美
成 员:方悦、丁雨顺、宋佳音、胡菲、李敏慧、秦雨、程钰淼、李萍萍、曹静静、刘菲、夏玉婷、季晴、蒋文琴、黄励、伍燕、陶莹、刘雪、宋青、梁娜、朱学萍、翟玉珍、黄俊、张琴、施开琴、魏学凤、肖利平、黄金梅、徐姗姗、王青、童世风、曹太美。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 长: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师生员工安全有序返校,确保幼儿园开学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汪杨)。
副组长:具体负责全园信息监测及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余永美)、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强梦婷)、食堂安全工作(卜吕玲),保障幼儿园师生安全有序的返校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高静婷)。
组 员:负责摸底排查班级幼儿及家长健康状况,做到全面排查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幼儿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应急响应
当前按照Ⅲ级应急响应。随着疫情变化,幼儿园根据安徽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调整的响应级别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一)预防性措施
幼儿园加强出入校园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严格登记来访人员,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温、登记、要求佩戴口罩方可入园。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制度,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等日常防控。
幼儿园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教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幼儿园设立独立的专门场地作为临时观察室,用于体温≥37.3℃或出现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以下简称可疑症状)人员停留观察。临时观察室远离教室并设立醒目 的“观察(室)”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师生员工如出现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幼儿园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一旦发现可疑症状人员,通知大学校医院进一步确诊,护送人员和可疑症状人员必须戴上医用口罩,在第一时间将可疑症状人员转移到校医院临时观察区(室),进行分类处置。
(二)、发现可疑症状人员的应对措施
1.师生员工在家出现可疑症状
师生员工出现感冒、发烧、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则自觉不返校,并及时报告幼儿园监测防控组或班主任。幼儿园监测防控组或班主任接到报告后,做好记录,告知报告人做好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幼儿园监测防控组或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应急处置组报告,并做好可疑症状人员后续情况跟踪了解,注意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幼儿园应急处置组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将情况向幼儿园主要领导、大学主管部门、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园门检测发现可疑症状的学生
在园门检测或观察出现可疑症状的学生时,值日人员负责在确认有效防护情况下(园方人员、可疑症状人员及其接送人员均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立即将该生及其接送人员带离检测点,走独立通道护送到临时观察区(室),由幼儿园管理员负责再次测量体温,做好记录,确认后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并向幼儿园应急处置组报告,由班主任立即向家长了解有无流行病学史,由幼儿园健康管理员通知大学校医院安排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进一步确认后联系定点收治医院或 120 接诊。
幼儿园离开临时观察区(室)后,立即对该区域进行消毒。班主任要做好幼儿后续情况跟踪了解,注意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幼儿园应急处置组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将情况向幼儿园主要领导、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教室内发现可疑症状的幼儿
幼儿在教室出现可疑症状时,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第一时间报告幼儿园应急处置组,幼儿园应急处置组立即派人赶到现场,确认有效防护情况下,将学生护送到临时观察区(室)。在临时观察区(室),由幼儿园健康管理员负责再次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并通知校医院安排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进一步确认后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了解有无流行病学史及接触史。同步,由幼儿园疫情防控指导员联系定点收治医院或 120 接诊,并由班主任告知家长,要求家长配合卫生部门按照程序处置。幼儿园后勤保障组立即对幼儿待过的场所和经过的线路进行全面消毒。班主任要做好幼儿后续情况跟踪了解,注意做好人文关怀和心 理疏导工作。幼儿园应急处置组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将情况向幼儿园主要领导、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一旦确诊,对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观察、隔离等防控措施,安排专人指导和服务,提供生活保障和心理辅导。
4.教职员工在校内出现可疑症状
教职员工在校内出现可疑症状,立即走独立通道到临时隔离区 (室)。在临时观察区(室),由幼儿园健康管理员负责再次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并通知校医院安排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进一步确确认后立即向幼儿园应急处置组报告。由幼儿园健康管理员联系定点收治医院或 120 接诊,并告知家属,要求家属配合卫生部门按照程序处置。幼儿园后勤保障组人员立即对可疑症状人员在园待过的场所和经过的线路进行全面消毒。幼儿园监测防控组做好可疑症状人员后续情况跟踪了解,注意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幼儿园应急处置组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将情况向幼儿园主要领导、大学主管部门、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所居住的小区或村(居)报备。一旦确诊,对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观察、隔离等防控措施,安排专人指导和服务,提供生活保障和心理辅导。
(三)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聚集性疫情是指 14 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班级)发现 2 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
1.幼儿园出现聚集性疫情
幼儿园连续出现或发现多起确诊病例,幼儿园应当立即向大学主管部门、属地疾控机构和县(市)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市防控与应急处置组。幼儿园可视情况报县(市)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后采取局部或全部停课措施。 幼儿园内进行全面消毒,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实施观察、隔离等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和生活保障,防止隔离人员之间随意走动,居住环境等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及时进行全面消毒。如隔离人数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隔离,设置警戒区,加强区域内消毒。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禁来访人员进入校园,严格控制学生外出。
(四)信息报告
幼儿园出现疫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大学主管部门、疾控机构、区教育局报告,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研判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善后与恢复
疫情解除后,幼儿园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幼儿园正常秩序,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稳定。幼儿园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疫情住院治疗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上班。对因疫情未能按时到园学习的幼儿,做好缺课登记,落实个性化教学辅导。
六、及时配合大学校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附属幼儿园
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