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9日)
1、幼儿园开学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
2、正常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和保育教学工作,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假期返园后的集体生活;
3、迎接区教育局、市监局联合检查;
4、做好春季开学工作及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5、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6、审核本学期教研组工作计划和各班工作计划(教育教学、保育教学)、检查教师备课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