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7日)
1、做好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数据的填报及更新工作;
2、做好燃气安全专项自查工作,并将燃气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区教育局;
3、做好新生预防接种查验递交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