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4日)
1、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和常规保教工作;
2、做好“庆元旦”亲子活动的准备工作;
3、教职工完成年终各项总结的撰写工作;
4、做好幼儿园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整理工作;
5、推荐部分教职工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
6、撰写12月创卫工作简讯并报送区教育局;
7、做好幼儿园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自查工作;
8、做好冬季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与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