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部、教研室:
为落实学校关于制订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我院的本科教学质量,经研究,对2014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
组 长:黄 凯
副组长:张学东、承杰、孟向红
组 员:王淮梁、王小元、史启新、张国斌、王小路、董可木、孟梅林、黄卫国、顾 梅、姚明琦、陈 军、李 响、南海涛、
二、指导思想
根据《
关于制订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接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以服务地方经济为目标,凝练专业特色,探索大众化教育背景下个性化设计教育的改革方向,培养具有独立设计人格、宽厚基础知识、特色研究方向的立足安徽、服务全国的应用型设计人才。
三、具体要求
1、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符合《
关于制订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版)的有关规定。
2、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要求积极组织调研,立足国家战略、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对用人单位以及毕业5-10年学生的集中岗位进行调研,了解社会、企业对人才素质与能力要求。研究专业与学科、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之间的关系,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进行深入分析、全面论证,使得人才的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符合度。
3、各专业需要根据社会对人才能力要求,对课程体系进行合理规划,打通各设计类、理论类、实践类课程之间的壁垒,改变课程分割过细、自成体系的状况,形成相互支撑、综合性高的课程体系。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中心,对课程进行重组和整合,以课程群为基础,对课程进行合理划分。
4、按照学校整体要求,各专业需要设置专业方向2-3个,在符合专业基本素养的基础上体现人才培养的特色。专业方向课程要体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专业特点,课程需要体系完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专业方向选择。
5、各专业需要加强对实验、实训、实践环节的合理安排,在课程设置、课时确定等方面需要符合《艺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建设规划书》的精神。
4、增加学科、专业理论的教学课程,尤其加强对人文、自然、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教育,鼓励各专业跨学院开课。原则上要求第一学期到第六学期,每学期开设一门学科理论课程。
四、时间安排
各专业于2014年4月4日前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最终版本。具体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艺术学院
附件1
艺术学院关于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各专业系部、教研室
为保证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做如下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评审
1、2014.1.7—2014.3.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与第一稿方案确定
2、2014.3.4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
评审内容:1、企业、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调查分析。2、目前专业培养存在的问题。3、专业定位与特色。4、专业培养目标。5、人才培养矩阵图。6、核心课程与课程群安排。7、专业方向的安排与设置。8、课程相互之间的支撑与相互关系。9、实验、实训、实践教学环节(含校内与校外)的安排。10、其他需要说明的地方。
第二阶段:送外评审
3、2014.3.5—2014.3.11:第一稿方案修改
4、2014.3.12—2014.3.18:每专业需要送高校专家和企业人士修订,各不少于2人次。
第三阶段:集体评审
5、2014.3.19—2014.3.25:第二稿方案修改
6、2014.3.25左右,邀请相关学校、企业人士参加集体评审。
7、2014.3.28—2014.4.4:第三稿方案修改,并报教务处。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是学校教学过程、教学安排的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各专业系、教研室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培养方案认真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