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陶瓷塑型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07   浏览次数:276

 

 

为规范陶艺工作室管理,保障陶艺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禁止在工作室内吸烟。

二、禁止将与陶艺制作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室。

三、禁止将工作室内所有物品(包括机器设备、工具、陶泥、保湿布等)带离工作室。

四、禁止在工作室内焚烧物品。

五、禁止使用与创作无关的大功率电器。

六、节约使用工作室内所有物品,并做好陶泥的维护工作。

七、拉胚机、操作台、刀具等设备必须在用后当日清理干净,并保持地面整洁。

八、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使用釉料及烧窑。

九、在烧窑时必须打开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十、在使用拉胚机、球磨机等电机设备时须有指导教师在场。

十一、禁止将与本课无关的人员带入工作室。

 

 

                                                   二○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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