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8级校内转专业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14   浏览次数:573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理念,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校教字[2016]24号文件《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要求,特制定我院2018级校内申请转入学生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本着以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积极向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学生选择更多发展空间。

二、考核对象:

符合转专业规定条件,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申请转入艺术学院2018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学院考核组:

艺术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任组长,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的考核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考核。

组长:张学东

组员:程华波 李响 黄卫国 费利君 孟梅林 顾梅 陈军

秘书:冯白帆

四、接收计划与考核录取:

专业名称

接收计划数

考核课程

考核方式

产品设计

6

产品设计基础

笔试/面试

动画

6

漫画设计

笔试/面试

视觉传达设计

8

二维设计创意

笔试/面试

工业设计

6

结构素描

笔试/面试

广告学

1

广告概论(广告作品述评)

笔试/面试

环境设计

6

环境速写

笔试/面试

数字媒体艺术

4

命题拍摄

笔试/面试

工艺美术

3

装饰画

笔试/面试

考核成绩:

1、笔试要求: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需大于60分方可列入接收范围,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接受学生名单。

2、面试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占10%,听说能力占30%,思维分析能力测试占20%,专业素质测试占40%。最终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平均分×60%+学院面试×40%。录取按照最终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接受学生名单。

五、具体流程及要求

转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笔试考试大纲与面试要求等,请进一步关注艺术学院网站通知。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将拟同意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由学校依据教务处审核公示情况确定转专业通过学生名单。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

艺术学院

               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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