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艺术学院分党校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2   浏览次数:251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使其系统、全面地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方针及政策,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的认识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根据校党校《关于做好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艺术学院分党校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将在校党校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以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重要时政为主要教学内容。引导学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此次培训班要求学生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共产主义共同理想。

本期培训班从42日开学,总计35个学时,详见教学计划。

二、学员条件、名额分配和推荐程序

(一)学员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年满18周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且经支部培养考察半年以上,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2.上学期学习成绩、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均列班级前1/2

3.前一学期无补考;

4.学员通过班级团支部团内推优的方式产生并填写《团内推优表》。

(二)名额分配

艺术学院2017级、2018级本科生每个班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人,2019级本科生每个班原则上推荐不超过4人,艺术学院学生会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艺术学院研究生推荐21人,共计146人。

(三)推荐程序

各班级团支部对照学员条件进行民主推荐,经辅导员审核,在325日前报学院团委审查,326日前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审核推荐,330日前报院分党校批准并报校党校备案,42日开学典礼。

三、学员管理及组织纪律

1)学员管理

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设立班委会,分成7个学习小组。班委会由班长和7名学习小组组长组成,班主任由袁自坤老师担任。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负责本班、本组的学习、讨论、考勤、劳动、社会实践和学员考核等工作。

2)组织纪律

全体学员要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学习活动等方面,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树立党校学员良好的形象。

四、学员考核与结业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学员进行严格考核。一、对学员所学知识进行闭卷考试,成绩记入《党校培训班学员考核表》;二、每位学员在培训班结束前,须认真填写《党校培训班学员考核表》,其中学习小结部分,要从学习目的、态度、出勤情况和组织纪律、学习情况和效果、参加劳动、社会实践、主要收获等方面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并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个人小结要在学习小组内进行相互交流,广泛听取小组成员的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由各组组长、班长及班主任,根据学习小结,民主评议和平时考核情况,认真填写班、组鉴定意见。最后报院分党校审定后,填写组织鉴定意见。《党校培训班学员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评定先进、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由平时成绩和结业考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学员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经考核,学员总评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发给《 党校培训班结业证书》。对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平时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并且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党校学习。

五、评选优秀学员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调动全体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在考试、小结、组内交流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学员评选条件,采取各组民主推荐、班委会评议、班主任审核、院党委审定批准的自下而上的评选办法,进行优秀学员的评选工作。对评出的优秀学员,校党校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附件:

1、艺术学院分党校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2、艺术学院分党校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中共 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0325

 

抄送:组织部、校党校、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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