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学生会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2   浏览次数:271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艺术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基础分为1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最后期末考核分数在6分以上(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被淘汰者直接除名,且不能参加学生会内部的任何评优活动。

1.值班考勤

A.值班按照《艺术学院学生会值班签到表》实行日常值班考勤。值班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的430530.

B.值班迟到一次1430以后签到视为迟到);

C.请假一次2(值班有事可以他人带班或者调班);

D.病假有证明不扣分,无证明视为请假扣2分;

E.无故不值班一次4

F.每部每周有一张假条,适用假条不扣分。假条需在430之前交予办公室登记,事后补假视为无效。假条使用说明见《艺术学院学生会值班请假条》


2.
例会考勤
1)全体例会:

A.请假一次2

B.迟到一次2,并认真学习《学生会规章制度》2,同时迟到者会导致上一级管理者接受站立开会的机会(委员迟到副部罚站,副部迟到部长罚站,部长迟到分管主席罚站,分管主席迟到主席团罚站,主席迟到全体部长罚站);

C.病假有证明不扣分,无证明视为请假2

D.无故不参加例会一次4

E.每次例会按时点名考勤,有三次无故未到者,视为除名

2)部门例会:

A.每部门每2召开一次部门全体例会(部门会议召开的次数与部门考核挂钩);

B.部门例会制度参考全体例会制度或部门自己制定相关制度。

3.活动考勤
A.
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2
B.
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2
C.
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2,并给予通报批评。

D.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三次无故未到者,视为除名

4.其他考勤

1. 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上传下达的精神或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每次2。同时,凡重大事情(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必须向主席团汇报.

2. 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者23.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加分

4.主席团安排事项按时按质完成者,加分

5. 对学生会有突出贡献者,加分


备注:

1.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艺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并有权进行修改。

2.以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艺术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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