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4-12   浏览次数:2213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整洁、安全、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成材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规范住宿行为,维护住宿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学生住宿。住宿学生不得擅自调换,迁移。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寝室或床位的,须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批准。

二、学生入住时应办理住宿手续,凭本人校园卡开门入住,校园卡遗失挂失补办后需重新办理门卡手续。

三、学生毕业、退学和休学时应及时将本人物品搬离寝室。休学学生在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四、住宿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服从管理,文明就寝,注意个人、寝室及公共场所卫生,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宿舍公共学习生活秩序,不私接电源,不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和易燃易爆器具物品,不使用明火,不污染影响公共环境,不从事经营活动,不养宠物,不在公共场所摆放私人物品。对影响宿舍管理秩序和生活秩序的,视情节给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学生宿舍设施设备由学校统一配备,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方式。学生宿舍设施设备包括寝室内的墙壁地面、家具、电器、门窗等各类设施设备及其附件,以及楼内公共场所的墙壁地面、门窗、水电、消防器具等各类设施设备及其附件。损坏学生宿舍设施设备应按价赔偿;恶意破坏者,除按价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学生宿舍实行严格管理。外来人员一般不得入内,因特殊情况需进出者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部门证明在值班服务台登记。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擅自留宿者,除将外来人员移交保卫部门外,对容留他人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住宿学生应养成随手关门的良好习惯。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放假时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留在寝室内。

八、学生在宿舍内上网,应通过学生宿舍校园网访问其它网络,不得使用未经学校许可的其它网络途径访问互联网,不得破坏网络设备及线路等公共设施,不得私自乱拉网线。

九、学生宿舍区成立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幢楼设楼长、层长,每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参与学生宿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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