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班集体建设,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增强班级凝聚力,发挥班级在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中的组织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层次和比例
1.凡本校全日制本科生班级(行政班)均可申请。
2.先进班集体分为先进班级和标兵班级两个层次。标兵班级在先进班级中产生。
3.先进班级的比例控制在参评班级的15%以内,标兵班级的比例控制在参评班级的3%以内,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1.班风端正。全班同学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抵制不良风气和不文明行为,能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和消除各种不良倾向;班级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诚信友爱。
2.班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班级两委会制度健全,两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模范作用好。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成效。班委会工作有记录。
3.学风优良。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出勤情况良好。同学间有互学互助精神,积极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且效果良好。
4.班级同学集体荣誉感强。班级有计划地组织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格调高雅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在寝室文明创建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个月内完成对上一学年的评选工作。
2.先进班级、标兵班级的评选程序为:班级书面申报,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评审——学院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汇总行文。
3.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班级,取消其评优资格。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标兵班级”或“先进班级”的班集体,由学校统一行文表彰,颁发锦旗,并分别奖励班级活动经费500元、300元;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下学年可增加1名“优干”评比名额;先进班集体学生在毕业推荐表中可填写“标兵班级成员”或“先进班级成员”;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评选原则上从上一学年度“标兵班级”中推荐。
五、其他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途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学生处对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