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12   浏览次数:297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落实校院两级“三全”育人工作,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日常管理,促进学风建设,切实提高育人成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学风教育。辅导员要深入排查各班级学风建设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改进的措施,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狠抓常规管理。严肃纪律,创优争先,在学生班级中开展创建“五不学风班级(即班级同学人人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作弊、上课时间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活动。加强晚自习和早锻炼考勤管理,对学业困难学生进行建档管理,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做好考研动员和服务工作,努力探求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学风不断好转。

第二条  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将学生宿舍管理作为学生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学院领导、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认真分析、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晚上归寝考勤制度,对私自在外租房、晚归、夜不归宿的学生,及时约谈并告知父母,且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使用大功率电器、养宠物。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创建活动,力争做到寝室卫生整洁,文化氛围浓郁。

第三条  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是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一根红线。全体辅导员要绷紧安全这根弦,积极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每学期组织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在节假日及寒暑假前,要组织学生填写假期去向登记表。要在期初、期中、期末等时间段本分别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提醒学生返乡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不搭乘非法车辆、超载车辆,不参加各类危险性活动,不轻信他人,谨防上当受骗。加强对节假日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假期生活安全有序。加强禁止游泳、酗酒教育。加强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教育。

第四条  进一步加强纪律养成教育。不断加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强化纪律养成教育。辅导员要经常对学生集中进行法纪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和文明养成教育等。要求学生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自身的文明素养,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做到穿着得体,男女交往举止文明;不随便与社会人员交往;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做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的事。

第五条  进一步加强学业帮扶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学籍预警”和“困难学生帮扶”的管理办法。对学业困难的学生加强成才意识教育,构架帮扶体系,建立跟踪帮扶档案,指定专人一对一帮扶。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强化帮扶效果。

第六条  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体系,重点关注筛查出的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建档立卡,加强跟踪辅导,指定专人关注、帮扶,严防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危机事件。关注贫困生、学业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要通过主题教育、个别访谈、团体辅导等有效形式给予学生及时的疏导,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  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干部)教育。严把学生干部选拔关和党员发展关,加强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实行学生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班级学生出现严重安全和稳定事故的,将取消该班级主要班委和同一宿舍的班委、党员当学年的所有评优评奖资格,是预备党员的将延长预备期。

第八条  该细则自2019111日开始执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