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理念,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校教字[2016]24号文件《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要求,特制定我院2019级校内申请转入学生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本着以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积极向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学生选择更多发展空间。
二、考核对象:
符合转专业规定条件,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申请转入艺术学院2019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学院考核组:
艺术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任组长,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的考核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考核。
组长:王小元
组员:程华波李响黄卫国费利君孟梅林顾梅陈军姚明琦
秘书:冯白帆
四、接收计划与考核录取:
专业名称 | 接收计划数 | 考核课程 | 考核方式 | 备注 |
产品设计 | 2 | 产品设计基础 | 笔试/面试 | 产品速写及简述题 |
动画 | 4 | 漫画 | 笔试/面试 | 创作实践 |
视觉传达设计 | 6 | 二维设计基础 | 笔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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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 2 | 设计素描 | 笔试/面试 | 申请人须工科专业,且无补考重修历史 |
广告学 | 2 | 广告学概论 | 笔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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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4 | 环境设施速写 | 笔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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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4 | 作品分析与数字摄影 | 笔试/面试 | 创作实践 |
工艺美术 | 2 | 中国民间美术 | 笔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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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成绩:
1、笔试要求: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需大于60分方可列入接收范围,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接受学生名单。
2、面试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占10%,听说能力占30%,思维分析能力测试占20%,专业素质测试占40%。最终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平均分×60%+学院面试×40%。录取按照最终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接受学生名单。
五、具体流程及要求
转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笔试考试大纲与面试要求等,请进一步关注艺术学院网站通知。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将拟同意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由学校依据教务处审核公示情况确定转专业通过学生名单。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
艺术学院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