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陆峰、胡家增 副主任委员:张学东、任家钱
委员:孟梅林、费利君、黄淑怡、张珠丽(学生)、胡多君(学生)
二、基本条件
参照《艺术学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细则》(附件1)与《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执行。
三、指标分配
等额2人(专硕至少1人),差额1人。
四、评选细则
参照《艺术学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细则》执行。
五、评定程序
1.研究生申请。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须在2022年3月4日之前提交申请表(附件3-附件5)和相关支撑材料到学院7j301。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材料审核。2022年3月7日学院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评定。2022年3月8日下午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排序,排序前2名等额推荐,第3名差额推荐。
4.公示和报送。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初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部。
5.申诉。研究生对学院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
艺术学院
2022年3月2日
附件1 艺术学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细则.docx
附件2 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4 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学院汇总表.xls.xls
附件5 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