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艺术学院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浏览次数:847

为做好我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评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学院的评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陆峰、胡家增             副主任委员:张学东、任家钱   

委员:孟梅林、费利君、黄淑怡、张珠丽(学生)、胡多君(学生)

二、基本条件

   参照《艺术学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细则》(附件1)与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执行。

指标分配

等额2人(专硕至少1人),差额1人。

选细则

参照《艺术学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细则》执行。

评定程序

1.研究生申请。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须在2022年3月4日之前提交申请表(附件3-附件5)和相关支撑材料到学院7j301。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材料审核。2022年3月7日学院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评定。2022年3月8日下午委员会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排序,排序前2名等额推荐,第3名差额推荐。

4.公示和报送。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初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部。

5.申诉。研究生对学院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

 

                                                               艺术学院

202232

 

附件1 艺术学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细则.docx

附件2 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doc

附件4 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学院汇总表.xls.xls

附件5 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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