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学科、专业简介
设计学是关于设计行为的科学,研究设计创造的方法、设计发生及发展的规律、应用与传播的方向。该学科以人的设计创造行为为对象,是关于设计行为的目标、内涵、价值、方法及其解释与评价体系的科学,展开关于设计创造实践的、历史的、文化的、教育的多维研究,是一门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自足性与开放性、人文特征与工程特征相结合的交叉学科。
艺术学院(原安徽机电学院工艺美术系、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艺术设计系)成立于1982年,是安徽省艺术设计专业创建最早的院系。为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合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安徽省设计学类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安徽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
设计艺术学为省级重点学科。“设计艺术研究中心”为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设计学、美术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和一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艺术设计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环境设计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业设计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产品设计专业为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动画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
我校2005年获批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设计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聚焦安徽省区域文化资源的再设计和理论创新、制造业转型升级背景下的体验和服务系统创新、区域设计史与设计文化研究,推进安徽省区域设计创新体系和设计产业发展,以设计创新服务美好安徽建设。现有教授13人、副教授24人,其中博士(含在读)20人,是一支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过硬的教学、科研队伍。
二、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
依托学校工程技术背景和徽文化地域资源,聚焦安徽省产业升级和文化创新,面向安徽、辐射长三角,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家国情怀、理论知识宽厚、融合能力强、善创新、乐奉献的复合型、高层次设计人才。
(二)培养要求
1. 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事业心,能够立志为教育事业发展、弘扬传统地域文化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2. 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系统扎实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和艺术表现技能,具有从事教学与科研能力。
3.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
4.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学术交流和建立学术网络的能力。
5. 能从事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设计、教学与研究工作。
三、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位
学制三年;学习年限参照学校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
四、主要研究方向(设计学)
1. 视觉传达与信息设计研究
2. 环境设计与公共艺术研究
3. 产品与交互设计研究
4. 服装与服饰设计研究
5、设计历史与理论研究
五、课程体系、必修环节及学分要求
设计学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必修环节学分设置表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期 | 学时/学分 | 备注 | ||||
必
修
课
程 | 公共学位课 | 000000111 | 英语精读与听力 | 1 | 75/2.5 | 必修≥7学分 | 学位课总学分上限不超过22学分 | ||
000000112 | 实用英语写作 | 1 | 45/1.5 | ||||||
000000114 | 科技英语阅读 | 1 | 30/1 | ||||||
000000113 | 学术英语 | 2 | 45/1.5 | ||||||
000000102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1 | 36/2 | ||||||
000000104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2 | 18/1 | ||||||
专业学位课 | 130500207 | 设计概论 | 1 | 36/2 | 必修≥10学分 | ||||
130500208 | 设计研究方法 | 1 | 32/2 | ||||||
1305Z2202 | 中国设计史 | 1 | 72/4.5 | ||||||
130500209 | 外国设计史 | 2 | 32/2 | ||||||
非
学
位
课
程 | 公共选修课 | 000000401 | 跨文化交际(英语) | 2 | 30/1 | 所有专业必选 | |||
专业选修课 | 130500333 | 可持续创新设计研究 | 2 | 32/2 | ≥12学分 | ||||
130500303 | 信息可视化设计研究 | 2 | 32/2 | ||||||
130500302 | 用户体验设计研究 | 2 | 32/2 | ||||||
130500304 | 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 | 2 | 32/2 | ||||||
106108312 | 图案研究与设计 | 2 | 32/2 | ||||||
106108321 | 展示空间设计研究 | 2 | 32/2 | ||||||
106108331 | 产品开发与设计 | 2 | 32/2 | ||||||
106108341 | 服饰品牌设计与文化 | 2 | 32/2 | ||||||
130500301 | 当代艺术思潮与设计批评 | 2 | 32/2 | ||||||
106108332 | 服务设计 | 2 | 32/2 | ||||||
130500305 | 地域文化研究与再设计 | 2 | 32/2 | ||||||
130500314 | 数字技术与视觉传播研究 | 2 | 32/2 | ||||||
补修课程 |
| 二维设计基础 |
| 0 | 由导师指定同等学力、跨学科学生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 ||||
| 设计思维与方法 |
| 0 | ||||||
课程考核要求:学位课考试;非学位课考试或考察 | |||||||||
必修环节 | 200000101 | 教学科研实践 | 1-5 | 1 |
| ||||
200000102 |
| 1-5 | 1 | ||||||
| 社会责任 | 1-6 | 3 | ||||||
200000103 | 论文开题及文献阅读综述 | 3 | 0 | ||||||
200000104 | 论文中期检查 | 4-5 | 0 |
六、必修环节
教学科研实践1学分; 1学分;社会责任 3 学分。
(一)教学科研实践
教学科研实践是提高研究生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包括本科专业课、基础课程的讲授、辅导或答疑,指导实习,协助指导本科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该环节结束后由导师会同考核组写出考核评语,合格记1学分。
(二)
每位学生在读期间参加不少于10次艺术设计或艺术创作主题的学术讲座,并认真填写 考核表,注明报告时间、地点、报告人、报告课题、报告内容,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审核后交予校研究生部。
(三)社会责任
每位学生在读期间需参加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及文明行为主旨的各类校园创建评优及竞赛评比活动;以认识和了解社会为主旨的社区服务、参观考察、寒假社会实践系列活动;以“三下乡”为主要内容的暑期社会实践系列活动、服务地方发展为主旨的校外志愿服务活动;以提高文化修养为主旨的征文、演讲、美术、摄影、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评比活动。每学年总计不少于32个小时,计1学分/每学年。
七、学位论文及相关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与毕业创作是设计学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一环,论文与设计创作应充分利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紧密联系实际,体现开拓创作精神。
(一)论文工作计划和开题报告。
论文工作计划和开题报告一般不迟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完成。研究生应在确定导师后开始文献查阅和科研调查工作。在了解本学科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确定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方向,撰写开题报告。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学术创新、预期目标、存在问题等内容,并在学院组织的开题报告会上进行陈述,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论文工作。
(二)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对研究生综合能力、论文与创新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检查,按照 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相关规定执行。通过者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论文与毕业创作展览
学位论文与毕业创作应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合作研究课题,论文与创作内容应是本人研究部分,有关共同工作和引用他人部分应加以说明。
1论文课题的研究与前人的研究工作相比应有所创新;论文的基本科学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对社会发展或本门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论文的内容应能反映申请人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论文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目录、论文摘要、序言、综述、理论分析、实验与计算、总结、参考文献及附录(图纸)等。论文要文字简练、通顺、论据充分,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论文一般应有3万字左右,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并写出相应的外文摘要。论文和论文摘要应打印并按校研究生部的统一要求装帧。
学位论文中应包含设计实践内容。设计实践应充分展示学位论文中知识创新的具体应用,体现学位论文理论创新的具体应用和思考。毕业创作展应在第6学期与毕业答辩同期举行,具体参照 艺术学院毕业创作展的管理规定执行。
八、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一)在校学习期间,学术成果须至少达到以下8款中的1款,否则不予参加论文答辩。成果以 为第一署名单位:
1.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校内导师或联培导师;联培导师为第一作者的,校内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在二类及以上学术刊物,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学术刊物(其中高校学报须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学报,否则由学校组织2名校外专家对研究论文进行双盲评审鉴定,鉴定结果均为“达到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须提供录用证明且经导师签字认可)一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论文;
3.出版学术专著,或参与学术专著的撰写(3万字以上);
4.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省级前3,国家级前5);
5.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是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
6.艺术作品(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参加省级汇演(汇展)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8.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第一完成人)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毕业答辩委员会
毕业答辩委员会由设计学及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5 -7人组成(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考核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学位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修满规定学分,专业考核与论文答辩均通过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