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2年校内转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及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08   浏览次数:877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理念,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校教字〔20199号)要求,特制定我院2022年校内申请转入学生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本着以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积极向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学生选择更多发展空间。

二、报名条件及规定:

1. 2021级、2020级在校生,其中2020级学生原则上只能转入到下一年级。

2.学生本人高考类别需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高考类别指:普通文理科、专升本、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办学、四年一贯制等不同类别)。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中的有关要求。

4.2021级文史类、理工类第一批次本科、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超过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15分(含15分),且符合《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学生,在本批次转专业中可自主选择高考同类别的专业一次。

满足以上123条的学生申请转专业需参加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考核;满足以上第4条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需要参加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考核。

三、程序安排:

1.符合报名条件及规定中第4条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须于410日前填写《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经所在学院审批签字后直接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符合校内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415日前向所属学院提交《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421前学生所属学院完成资格初审,由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将《2022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科,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李老师。

 3512日前转入学院完成对申请学生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于518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按专业依据考核结果排名,人数应不多于公布的接收计划数)。

4.教务处复核后,将转专业初步合格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5.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提交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最终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6.学生须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报到,办理相关手续,转专业学生的学号、校园卡等信息不变。

四、学院考核组:

艺术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任组长,学院督查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的考核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考核。

组 长:王小元           副组长:钱  涛

组 员:程华波 李    黄卫国  费利君  孟梅林        颖  姚明琦

秘 书:冯白帆

五、接收计划与考核录取:

考核成绩:

1、笔试要求: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需大于60分方可列入接收范围,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接受学生名单。

2、面试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占10%,听说能力占30%,思维分析能力测试占20%,专业素质测试占40%。最终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平均分×60%+学院面试×40%。录取按照最终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接受学生名单。

六、具体流程及要求

转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笔试考试大纲与面试要求等,请进一步关注艺术学院网站通知。

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将拟同意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由学校依据教务处审核公示情况确定转专业通过学生名单。

八、有关注意事项: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的学业规划,慎重选择转专业,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文件。

                                                                                


 

附件:

附件1:2022年艺术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及考核方式一览表.docx.xlsx

附件2:2022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docx

附件3: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docx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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