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陶艺工作室管理,保障陶艺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禁止在工作室内吸烟。
二、禁止将与陶艺制作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室。
三、禁止将工作室内所有物品(包括机器设备、工具、陶泥、保湿布等)带离工作室。
四、禁止在工作室内焚烧物品。
五、禁止使用与创作无关的大功率电器。
六、节约使用工作室内所有物品,并做好陶泥的维护工作。
七、拉胚机、操作台、刀具等设备必须在用后当日清理干净,并保持地面整洁。
八、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使用釉料及烧窑。
九、在烧窑时必须打开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十、在使用拉胚机、球磨机等电机设备时须有指导教师在场。
十一、禁止将与本课无关的人员带入工作室。
二○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