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1〕40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学校将于6月上旬组织人员对2008、2009年我校的在建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同一个项目同时为省校级项目的,只须展示省级项目的成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各类质量工程项目成果的展示工作。
另外,学校将于6月上旬组织人员对我校省校两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鉴定验收工作,请已经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且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及时填报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可以在教务处相关下载处“质量工程建设与管理”栏下载。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