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2-06   浏览次数: 163

皖教高函〔201260

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4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申报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普通本科高校、国家示范建设高职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每校可推荐1名。

二、时间要求。各高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2123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englu@ahedu.gov.cn

三、我省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省级评审,并在规定的限额内向教育部推荐。

联系人:彭璐、刘杨,联系电话:(05512831841

附件1教高厅函43号〔2012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 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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