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皖教高[2013]6号)精神,请各位项目主持人按照文件要求填报项目任务书,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任务书一式五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安徽省高等教育省级振兴计划项目任务书.doc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