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5年省级振兴计划申报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现将2015年省级振兴计划教学类项目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指南
1. 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
(1)能有效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填补我省专业空白点,对优化我省学科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条件保障到位,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是近五年(2010年以来)新增或改造的专业,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其中,专业改造是指对某一停招停办的传统专业,通过对原有专业师资、设备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将其改造为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另一新的应用型专业,是属于专业的一种结构性调整和布局变化,单纯的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内涵建设不属于此列。新专业建设是指针对高校设置的尚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新专业,或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撑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进行规划建设,提高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
2. 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能科学研判教育发展形势,不断丰富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对高校顶层设计、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标准、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研究。研究内容应具有全局性、重大性,至少为专业及以上层面,其研究成果应能为省内同层次、同类型学校提供借鉴价值。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皖教办〔2013〕8号和皖教秘高〔2013〕59号等文件,全面领会精神实质,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人才培养实际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动员,落实到人,认真做好项目选题及论证工作。
2.各部门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及项目要求,精心组织,确保申报的项目具有一定实力。
3.时间安排。2015年3月20日前,完成选题,填写《2015年省级振兴计划教学类项目预申报简表》(附件),以学院及相关部门为单位汇总简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2015年4月3日前,学校完成初审,确定选题名单;2015年5月8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2015年5月22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完成项目评审,将修改意见反馈;之后,根据省教育厅对2015年振兴计划申报具体要求进一步修改定稿,按要求上报,并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附件:2015年省级振兴计划教学类项目预申报简表.xls
教务处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