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08   浏览次数: 737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积极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根据《 2013-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校教字〔2013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155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各类项目应紧紧围绕我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结合现代大学的内涵建设与发展,组织力量,科学论证,有针对性地申报各类项目。

一、项目类别

1.教学研究项目:重点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过程、理论课程体系、实验课程体系、实践性教学环节、创新能力的培养等)、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保障、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研究性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选题申报。主要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依托项目等3个类别。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各学院(部)现有专业数、专任教师数等情况限额申报(具体见附件)。“双肩挑”人员应从业务所在学院申报。各学院(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推荐指标评审推荐,推荐时应明确项目类别。一般项目由学院组织评审,学校审核;重点项目和其他部门申报的一般项目由学校评审。

为促进学校集体项目研究的深入开展,各学院(部)还可组织校级及以上集体项目(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课题组成员申报教学研究依托项目,此类项目须围绕以上集体项目开展研究,与本次教学研究项目同期申报,不占项目申报数额,学院评审,学校审核。申报时须经所依托项目主持人同意并签名,申报书封面的课题名称后以括号形式加注“依托于某某集体项目,并注明该集体项目的级别及立项年份”,项目研究经费从被依托的集体项目经费中支出,其日常管理同教学研究项目。每一个集体项目累计不超过2个依托项目。

以上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研的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教学研究项目。

2.教学团队: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个。拟申报的团队应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以专业、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校级团队带头人应该具有副高职称(省级团队带头人应该具有正高职称),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团队成员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3.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个。实训实习基地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训实习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训实习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教学队伍和完备的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训实习教学水平和实训实习基地使用效益;应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训实习教学观念;先进的实训实习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先进的实训实习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思路和安全环境配置条件;先进的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显著的实训实习教学效果。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卓越人才教育培养项目: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个。主要围绕卓越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培养模式、质量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习实训基地等开展工作。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卓越计划应有企业、行业参与制定的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及实施方案,并有合作协议。

5.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与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2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门。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校级精品课程时须准备好至少三人(包括负责人在内)每人45分钟的教学录像。申报的课程须是校优秀课程。本年度精品课程申报,申报书纸质版交教务处,其他申报材料须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展示(网址http://eol.ahpu.edu.cn/eol/homepage/common/)。

6.教学名师: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人。申报校级教学名师须具有教授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三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理论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校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7.教坛新秀: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人。申报教坛新秀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高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0831后出生);参评教师原则上为教学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4课时)。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近3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处分。

8.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践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践教学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教学队伍和完备的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效果。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

9.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项。主要从教育理念、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建设。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

10.教学成果奖:申报教学成果奖须是已经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对于在研教研项目,已经获得阶段性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可以先申请结题,再申报教学成果奖。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应是在教学内容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教师等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个。主要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

12.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个。主要围绕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的管理制度、教学梯队、教学带头人、教学考核、教学成果等方面开展建设工作。主持人须是基层教学组织实际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

13.优秀课程:必须是合格课程才能申报优秀课程,合格课程认定由学院按《 合格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课程主讲教师必须包含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近三年来,课程主讲教师至少有3名。

二、注意事项:

1.主持2个以上(含2个)集体项目且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提升计划”集体项目(不包括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2.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按限额评审、推荐,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超项申报、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学院本年度该类别所有项目。

3.学校原则上在校级“提升计划”项目申报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类项目。

4.“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均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纸质版须学院、部门盖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jwcjwc@ahpu.edu.cn)。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可在校园网质量工程网站-下载中心-质量工程建设与管理下载。报送单位对项目申报书与项目汇总表信息一致性、完整性负责。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5.所有申报材料请学院(部)自存一套,学校评审后将不予退还。

附件: 2015年教学研究项目指标分配一览表.doc

 

教务处

                                       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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