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9   浏览次数: 1999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1126号)(附件1)精神,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及指标

1.一流专业

1-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学校推荐指标:1项)

说明:1)从历年校级拔尖人才实验班中推荐申报;2)每学院限报1项。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省级申报通知和《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附件2)要求的条件以及学校补充的条件,下同。

1-2提升专业服务十大新兴产业项目(学校推荐指标:2项)

说明:每学院限报1项。

1-3“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学校推荐指标:新工科2、新文科2、新农科2项)

说明:1)相关学院选择新工科、新文科中一类且限报1项;新农科由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等额推荐。

1-4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学校推荐指标:2项)

说明:1历年校级及以上各专业类项目中推荐申报,有在研省级及以上专业类项目的不得申报(省级专业类项目包括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品牌)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等)2)每学院限报1项。

2.一流课程(学校推荐指标:五类课程共15门,一流教材2部)

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五类课程和一流教材

说明:五类课程:1)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但未获省级推荐且未在省级立项过同类型课程自愿申报,不占学院推荐指标,占学校推荐指标2)从历年校级课程类项目中(未获省级同类型项目立项)中推荐申报;3)每学院任选五类课程中一类且限推荐1门。

一流教材:每学院限报1部。

3.一流师资(学校推荐指标:每类3个,每学院每类限报1个)

包括: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说明:1)从历年校级立项项目中推荐申报;2)申报《申报指南》中高水平导师的,不得申报本次教学名师。

4.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

包括: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学校推荐指标:共2);双创实践教学中心、耕读教育实践基地、虚拟教研室(学校推荐指标:各1

说明: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从历年校级立项项目推荐申报,每学院选其中一类且限报1项;2)双创实践教学中心,每学院限报1项;3)耕读教育实践基地,由涉农学院限报1项;4)虚拟教研室,从20219月由学院推荐至学校的虚拟教研室中推荐申报。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推荐指标:30个)

包括:省级重大项目3项、省级重点项目8项、省级一般项目16项、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3

说明:1)省级重大项目应具备教授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由学校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委托申报;2)从2020年立项且未获得省级立项的的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重点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和省级一般教研项目;3)省级重点和省级一般项目,学校将“分赛道”评审和推荐;4)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由马院牵头等额推荐。

6.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6-1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中心(学校推荐指标:1项)

说明:1)原则上依托历年省级/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等优先推荐;2)每学院限报1项。

6-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校推荐指标:6门)

说明:每学院推荐1门,从2021年拟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和课程思政优质课中推荐。

6-3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省厅设立1项)

说明:1)项目负责人为省级教学名师、国家一流课程负责人;2)由一所高校牵头主持,多所高校共同参与。

7.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推荐指标:7含本科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成果奖不超过1项,特等1项。)

说明2020年立项和2021年拟立项的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中推荐申报。

8.产业学院(学校推荐指标:每个类别推荐1项)

包括:现代产业学院、示范微电子学院、网络安全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储能技术学院、特色示范软件学院、智慧农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双创学院

说明:1)现代产业学院从20211月由学院推荐至学校的现代产业学院中推荐申报;2)其余项目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类限报1项。

二、工作要求

1.今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类别和条件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有关要求及申报条件结合本通知的说明组织申报。

2.通知中提到的“历年”项目包括2021年公示的校级拟立项名单、2020年及以前的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集体项目申报限额:申请人本次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包括教研和集体项目。主持1在研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不得申报本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1个在研省级项目的,本次可申报1项;主持2个以上(含2个)在研省级项目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省级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包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四新项目、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等。省级集体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一流专业建设点、六卓越一拔尖、一流人才等专业类项目,MOOC、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智慧课堂、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示范课等课程类项目、教学团队、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基层教学组织示范项目、教材类等(不属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且有建设周期的)。

4.已在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原则上,教学团队和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等视为同类型;一流教材、规划教材等视为同类型;教学名师、线上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视为同类型;线上教学新秀、教坛新秀视为同类型;精品线下开放课程和本次申报的线下课程视为同类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翻转课堂、智慧课堂、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开放课程和本次申报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视为同类型。

5.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形式,请各负责人参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附件3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6.因学校需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对接调试省级申报项目,请项目申报人拟于112-114日期间(若系统开放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学院)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3)上传所有项目申请书,如有支撑材料请上传至其他附件位置;学院管理员审核无误后,于114日前推荐至学校评审;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

7.各学院、部门于114日前报送部分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团队)、项目资格审查表(附件5)、校级质量工程系统导出的项目汇总表和公示无异议说明(纸质版须学院、部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和电子盖章扫描件发送至:jwc01@ahpu.edu.cn)。报送单位对项目申报书与项目汇总表信息一致性、完整性负责。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梦群;联系电话:2871049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1〕126号).pdf

附件2: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docx

附件3: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doc

附件4:2021年省级申报书.zip

附件5: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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