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培养诚实勤奋、热爱科学、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学风严谨、乐于奉献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提高我校研究生思想素质水平和综合培养质量,保持我校优良的学术研究氛围和学习风气,杜绝学术虚假现象,经研究,决定在学位论文送审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如下处理: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道德行为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负责。所有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在送审和答辩资格审核之前均必须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所有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15 % ,方可进入外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按以下办法处理
1.凡检测显示并经审核鉴定无误,文字重合百分比≤15 % ,
由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提出修改意见;
2.凡检测显示并经审核鉴定无误, 15 % <文字重合百分比<3 0%,由研究生和导师写出书面说明,并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可重新申请一次检测;
3.凡检测显示并经审核鉴定无误, 30 % ≤文字重合百分比 <5 0%,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写出书面修改说明,其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 1 个月,修改后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重新申请一次检测;原则上查重修改不得超过二次,二次修改仍未通过,将延期进行论文外审和学位申请;
4.凡检测显示并经审核鉴定无误,文字重合百分比≥ 5 0%,经学位分委员会审核,认为须作重大修改的,将延期受理外审和学位申请事宜;如无法修改的,须重新开题、重新撰写论文,一年后方可申请论文外审和学位申请;
5.对于学位论文中不能比对检测的公式、图、照片、表及实验数据,由导师负责审查和把关。
三、因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原因而延长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对因论文检测结果而不能正常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将减少该专业下年度招生计划;对其指导教师予以通报并限制招生计划,严重时将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