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字〔2016〕51号),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积极向上、互帮互助、勤学好学的宿舍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日制本科生宿舍。其中六人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少于5人,四人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少于4人。
二、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友爱,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宿舍成员学习认真,学风优良,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以下三项中一项:
(1)宿舍内有不少于80%的同学录取研究生;
(2)宿舍成员100%荣获同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含学习进步奖学金),其中获得二等以上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人数超过50%;
(3)宿舍成员100%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申请时每位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学霸宿舍评比与每学年度评奖评优同步进行,毕业班在五月份进行;
2.符合条件的宿舍提出申请,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核查,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处公示审批。
四、奖励办法
1.对评为学霸宿舍的宿舍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每位宿舍成员发放奖金,每人奖励500元。
2.以评选条件2第(1)款申报的宿舍,若宿舍成员中有完成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同学,可获同等奖励。
以评选条件2第(2)款申报的宿舍,因毕业班只进行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学霸宿舍奖励金额减半。
3.制作学霸宿舍铜牌,永久悬挂在寝室门前。
4.对学霸宿舍的辅导员给予适当奖励。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学生住宿统计,以上年度9月份宿管中心住宿登记为依据。调整宿舍后,不能以评选条件2第(2)和第(3)款申请参评。
3.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原《 学霸宿舍评选奖励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