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09-11-30   浏览次数: 1546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
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研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和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1.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

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始终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战略任务。长期以来,学院党委和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发展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学生党员数量有较大幅度上升,学生党员质量有所提高,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发展党员工作已经成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校园精神文明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措施。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仍存在着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机制不适应形势的需要、重组织发展轻教育管理等现象,必须认真研究解决。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注意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这为我们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指明了方向。学院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一代新人的迫切需要;是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强化培养教育措施,进一步加大发展工作力度,“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使我院学生党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到2007年本科学生党员比例毕业前达到10%以上,毕业后不低于6%;毕业生党员比例达到25%左右。研究生党员比例毕业前达到60%以上,毕业后不低于40%;各年级党员比例趋于合理,在本科生班级中做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四年级有党支部”。
三、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大学生党员的质量
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必须做到发展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加强制度建设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坚持执行《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抓住关键环节,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手续,维护组织发展工作的严肃性,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入党前,要积极引导,热情帮助,落实“早启蒙、早选苗、早培养”的各项措施,使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行动上严格要求,并努力创造条件,积极靠拢党组织。发展大学生党员要坚持看主流,不求全责备,重在考察思想道德品质、政治业务素质、进步发展情况和群众公认程度,学习成绩符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要重视党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对学生的激励教育作用,并以此促进新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进一步提高。入党以后,要从严管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增强党性锻炼,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党校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
党校是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主阵地。为适应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形势需要,学院党校要进一步加强对系部分党校的业务指导,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考核、统一评优、统一发证。各系分党校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根据形势和青年学生的思想特点,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党课内容,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组织开展参观考察、专题调研、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了解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成就,了解党情、国情、民情,学以致用,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要把党校教学和“两课”教学有机结合,增强理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
五、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努力形成学生党建工作新格局
学生党支部负有组织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重要职责,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直接关系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力度和质量。要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首先必须抓好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这一基础性工作。学生党支部的设置应从各系部实际出发,研究生党员一般应单独设立党支部;本科生应以年级或相同、相近专业分设党支部二至三个,争取早日在三、四年级本科生的班级上设立党支部。各系党总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基层组织中的作用,让学生党员既成为党支部工作的对象,又成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的骨干力量,使学生党支部真正承担起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新党员的任务。
六、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必须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一是选准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专职政治辅导员凡是正式党员的,可以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符合任职条件的,给予科级待遇,也可以在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党员和本科生党员中选配学生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二是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学院配备兼职组织员。凡是学生在一千人以上规模的系部党总支,可以聘请一名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以及身体健康的退休党员同志兼任组织员,并给予相应的待遇。三是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有关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兼职的学生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应给予一定补贴。学院党校要加大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领导,切实把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按照全国和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系总支书记参加的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加强对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建工作组布置检查、系部党总支贯彻落实的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机制,构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者相互衔接的责任体系。建立发展党员责任制和考核制,把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对各级党组织目标管理和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把把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学院设立学生党建专项经费,列入学院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学生党建工作。以每个系部党总支的学生党支部数、学生人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发展学生党员人数等为测算标准,由组织部统一掌握。
各系部党总支要根据学院党委的授权,认真落实审批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制定发展计划,审阅发展材料,检查指导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各学生党支部要具体组织实施好发展党员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党委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目标,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把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我院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新局面。

 

 

 

二ΟΟ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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