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6-12   浏览次数: 644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我校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派熟悉情况的同志办理介绍信转接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前,要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提出要求,讲清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和环节,确保每个毕业生党员都能及时办理和接转组织关系。

特别是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或去外资、民营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要求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挂在学校,或无故不办理转出手续。

读本校研究生或留校的组织关系暂不办理,9月份按照校内组织关系接转程序集中办理。

三、填写“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登记表”、“ 移交2010届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登记表” 和“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表格在校园网组织部网页下载),并于621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登记表上报组织部。

四、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移交,移交材料时请对方在“移交学生党员入党材料登记表”签字,学院党委需留存登记表。同时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相关组织发展材料也应一并移交,以便所在单位及时了解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移交入党材料前要重点检查材料有无欠缺、入党手续是否履行完毕(公章、授权章等是否按要求加盖)、预备期满的是否已办理按期转正手续等,发现问题要及时尽快解决。此项工作务必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完成。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学院党委集中统一办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组织部将不在大厅设点办理。毕业生党员的“离校通知单”上“组织部”一栏统一加盖各学院党委公章。

六、622日至624日各学院党委指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详情见附件1)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登记表”到组织部集中开具介绍信。在本省范围内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带回办理,在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办理完结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上交组织部;出省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组织部集中填写后带回。

七、新入党的毕业生党员应在入党审批手续全部办完后,方能开具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中共 委员会组织部

                                               ○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日程安排表.doc

附件2: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党组织参考信息.doc

附件3: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附件4:移交毕业生入党材料登记表.xls

附件5: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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