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2﹞229号)和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评选活动的通知》(皖学字﹝2012﹞2号)的文件精神,校党委将组织开展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最多可推荐1个候选党组织。
三、方法步骤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根据皖学字﹝2012﹞2号文件要求,对照“安徽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考评标准(暂行)”,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于12月11日前将候选党组织的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参照皖学字﹝2012﹞2号文件附件中的考评标准表)报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将研究决定1个候选党组织,报省委教育工委。
附件: 关于开展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中共
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