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3   浏览次数: 368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 委员会党校章程》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提高预备党员学习理论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发挥示范作用。现就做好2019年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预备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建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培训对象

全体师生预备党员和在校期间没有参加过党校学习的学生正式党员。

三、培训时间

培训班次和具体时间由各分党校自行确定。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期,每个班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2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

    四、培训内容

(一)课堂专题讲座

一是党建理论专题,主要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专题;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四是党的宗教观与宗教政策解读专题;五是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专题(该专题由各分党校负责人结合学生实际讲授);六是其他专题(各分党校可结合学院专业特点与办学实际确定)。

(二)课堂交流研讨。由各培训班负责组织,围绕讨论题进行讨论,每次讨论要确定主题发言人,主题发言人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发言要围绕主题,观点正确,立论有据,学有收获,防止准备不足,偏离主题,信口开河;班主任或指导教师应参加讨论,并对学员发言给予点评;培训期间每位学员要至少做一次主题发言。

(三)主题实践活动。各培训班要结合理论学习,组织开展特色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四)自学。学员要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指定文献,领会精神要义,不断扩大理论视野,提高理论水平。

五、培训形式

培训班要贯彻以学员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原则,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坚持理论学习与问题研讨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倡导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课程比重不低于30%,突出研讨互动,提升教学效果。

六、学员管理

分党校应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原则,制定培训班学习、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严格学员管理工作。

    培训班学员必须模范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以书面形式向培训班班主任请假,班主任签字同意并经分党校负责人签批方有效(每位学员最多请假2次,且事后必须完成补学,提交补学笔记、报告等)。培训考核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考察依据。

    七、培训考核与颁发证书

预备党员培训考核由平时成绩和结业考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学员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平时成绩主要根据学员出勤、课堂表现、笔记及其它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同时组织学员从学习表现和学习效果、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填写《 党校学员党性分析登记表》附件4)。结业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方式,由分党校结合培训内容自行命题。结业考试试题经分党校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后分党校负责组织考务、阅卷、评分等工作。

培训结束后,学员的平时成绩、结业考试成绩、总评成绩以及优秀学员评选结果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培训班结业(优秀)学员名单(附件3)、结业考试试卷(样卷)等相关材料报学校党校审核备案,审核无异议者由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荣誉证书。

分党校按考试合格学员的15%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考核成绩须在80分以上,“优秀学员”由分党校评选表彰。

培训班结束后,学员要联系思想实际,完成一篇思想汇报和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党校学习小结(填写在《 党校学员考核表》上)。同时各分党校要对培训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八、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制定教育培训方案。在开班前一周必须将培训方案、学员登记表(附件1)、教学安排表(附件2)报学校党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按要求做好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培训考核、材料归档等各项工作。

(二)未设立分党校的二级党组织(机关、教辅、后勤)中未参加培训的教职工预备党员可联系安排到有关分党校接受教育培训或安排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

(三)举办的专题讲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科级干部、师生党员参加学习,纳入党员、干部的培训学时。

(四)名称规范

班次名称:**学院分党校第*期预备党员培训班

发文名称:关于举办**学院分党校第*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文机关:中共 **学院委员会

(五)培训期间,学校党校将对各分党校培训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督查结果将作为分党校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1.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附件1: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xls

      2.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附件2:培训班教学安排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docx

      3.培训班结业(优秀)学员名单

附件3:培训班结业(优秀)学员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xls

      4. 党校学员党性分析登记表

附件4: 党校学员党性分析登记表.doc

 

 

中共 委员会党校

 20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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