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2015年以来,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文件要求,我校对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专项治理,并对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严格审批管理,我校“登记备案人员”做到了应备尽备,备案人员尤其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做到应交尽交。
因“登记备案人员”(我校“登记备案人员”范围为在职的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厅级以上干部、涉及学校机密的人员)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范围也不断发生变化。各二级党组织要督促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还未上交的“登记备案人员”于4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所持证件交由组织部保管。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组织部门保管的登记备案人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校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