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 中期检查和专项课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9   浏览次数: 1239

各位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 委员会关于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党组字〔2018〕22号关于开展学院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党组字〔2018〕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开展中期检查和“双带头人”专项课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中期检查

1.各工作室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和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所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交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已经开展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提交建设成果汇编材料。建设成果按类型汇编,提供原始材料,主要内容有:(1)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工作机制;(2)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党建工作品牌;(3)“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及影响效果;(4承担党建有关的课题情况;5“课程思政”相关业绩;(6)党建和发展深度融合方面取得的成果材料。

3.以上材料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把关后,于6月26日之前报组织部1104室。

二、“双带头人”专项研究课题验收

1.课题负责人参照2019年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所研究内容及承诺的各项任务填写《 2019年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专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

2.课题负责人主要围绕工作开展的典型案例和实际成效以及推广应用情况撰写结题报告,突出研究成果的实践导向,不要求一定形成理论文章。

3.2020年6月26之前将结题报告(一式两份)报组织部1104室。

4.组织部择期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评审,专家组要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审意见。

 

 

 

                              组织部

2020年6月9日

附件: 2019年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专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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