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层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干部监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中层管理人员请销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1.中层管理人员凡离开芜湖,均须填写《 中层管理人员请销假审批表》(可从党委组织部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
2.因病、因事请假3天(含)以上的,需填写《 中层管理人员请销假审批表》。
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请假,需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均审批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其他中层管理人员请假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请分管校领导或联系点校领导审批同意,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如遇特殊情况,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请示批准后,可后补请假手续,并在审批表中说明情况。
5.审批表可交纸质材料备案,也可拍照报党委组织部。
6.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两日内向相关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销假。
7.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 中层管理人员请销假审批表(2023版).doc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7日